赛加鲁斯随手一挥,几滴鲜血从他指间甩出,在空气中形成一串音爆声,迅速向着法尔多几人激射而去。
铛铛!
有人躲闪不及,直接被打倒在地,四周的不死者瞬间一拥而上,骨刺爪矛,但却破不开战甲的防御。
一扭身将亡灵撞翻在地,队员起身摸了摸胸前被砸出的小坑,心有余悸地舒了口气。
目睹一切的赛加鲁斯舔了下嘴角,脸上带着几分惊奇,“有意思,单点穿透的五阶魔法都能抗住吗?我有点想要一套了。”
“那你就慢慢想去吧!”
法尔多手握长矛向赛加鲁斯攻来,却被一只形似孔雀的眷兽撑开光幕拦住。
他见状也不停留,直接舍弃长矛,将对方留给身后的队友,自己从侧边滚过,手中爪刃弹出,向着赛加鲁斯的心脏捅去。
血族常被误认为是不死族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种生物极其难杀,除了心脏和大脑外不存在其他要害。
割喉不死,血池永生,甚至斩首后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用「鲜血魔法」把头颅接回来,属于是比不死者还要难缠的存在。
火铳架住爪刃,赛加鲁斯看向和自己角力的法尔多,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
“不,我要从你的尸体上扒下来!”
“那就试试吧!”
带着倒刺的铁鞭从侧面抽来,赛加鲁斯化为蝙蝠四散躲过,又在不远处重新聚成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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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拍了下衣角上的灰尘,看向四周围上来的几道身影,摊了摊手,
“差点忘了,老鼠总是成群的,不是吗?”
血族的社会性很低,大多数都是单人隐居在自己的封地庄园,身边陪着一大群血仆奴隶,少有同类混居。
长生种总是耐得住寂寞,也习惯了孤独,就算是关系最亲密的夫妻,一年能有两三个月腻在一起,在血族里都是感人泣下的至深至爱。
不过血族对感情很忠诚,生育欲望极低且从不乱搞,唯一的不好处就是可能因为长期分居,会忘掉另一半的名字。
比如赛加鲁斯,结婚都两百年了不知道自己妻子叫什么,直接问又不够绅士,所以每次写信的称呼都是“我亲爱的小乖兔”,整得和自己多浪漫一样!
【朽败】的血裔大魔王弗拉基米尔大公,也就是赛加鲁斯的上司更吓人,把侄女错认成妻子爱了一百多年,让看乐子的【诡诈】懵了圈。
不是哥们,这个瓜我等了一百多年,你硬是没认出来,最后你们仨还给我圆回去了?
坏了,我成乐子了!
所以【诡诈】非常不喜欢这群研究魔法的傻X,而大家也不喜欢他这个骗子。
“你迟到了,赛加鲁斯。”
算上弗拉基米尔,这场战争总共只来了八名血族,但他们完全有能力拉出一支十万人的不死者军团。
“路上耽误了点时间。”
赛加鲁斯吩咐手下把一套战甲抬到众人中间,叹了口气,“这仗不好打啊,艾法尔帝国都来了,就算是在「深渊」也多少有点过于热闹了。”
弗拉基米尔看了眼战甲的肩领,没有任何涂色,冲着赛加鲁斯问道:“娃娃兵?”
赛加鲁斯点点头,“全是冷兵器,不过战甲倒是舍得,标准的军用型号,还带隐形和匿踪魔法,难缠!”
弗拉基米尔轻笑一声,英俊的脸上满是傲然之色,“那就手底下见真章了!”
北大陆的尖啸领终于在今天彻底归于寂静。
人头码成景观,残肢堆积如山,扭曲的尸体被拼凑成血树,上面插满了固定用的断剑残矛,狰狞与恐怖中又带着一种异样的美感。
完成试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