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其犯过的罪和受害人以及其家庭受到的伤害。
这一点是挽回不了的。
就比如说,李小果失手杀害的那个大学生,那个大学生是家里的独子。
当初之所以能够和解,是李小果家里面逼迫的结果。
人家是没有办法才接受的和解,而不是愿意达成和解。
试问一下,家里面就一个独子。
肯定是将人生的希望全部压在这个独子的身上了。
独子被杀,哪个父母能够接受得了?
再有一点。
当初在整个过程当中,受害人大学生的家属,属于不完全的知情。
才会出现了和解的情况。
什么叫做不完全的知情?
那就是对方掩盖了部分的真相让受害人大学生的家属作出了一定的错误判断。
就比如说,执法人员在陈述案件的过程中陈述受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
或者是,不是故意杀人而是在某某情况下进行的过失伤害。
又或者是其他理由。
这种就属于不完全知情。
…
所以对于李小果的陈述和要求进行对他从轻处罚,现场的受害人家属是坚决的不同意。
“从轻处罚?凭什么!当初他仗着他家里面有背景,把我儿子打死,还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甚至逼迫我们和解!”
“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谅解书!”
“如果不是这个案子闹大了,我们根本不知道真实的情况。”
“他有什么资格说对他进行从轻处罚?!”
“当初我连我儿子真正的死因都不知道是什么,他凭什么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想要减轻刑事处罚?!”
“对!”
“今天我们来到庭审的受害人家属一共有十几家!”
“还有一些人没有过来,但是李小果对于我们家庭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我们共同联名,要求法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要求法律对于李小果进行严惩!”
“严惩不贷!”
“必须严惩不贷!让法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必须让李小果判死刑,给我们受害人,给我们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
审判场中,很多受害人家属,在听到李小果的法庭陈述并且申请审判长对他进行从轻判决后。
开始在审判场上躁动。
并且出声严格的抵制这种轻判的请求。
话说回来。
这种心理也非常的正常,被告人李小果犯了那么多罪。
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能够获得原谅吗?
不能!
再有就是李小果现在才有这种态度,当初干嘛去了?
当初不是仗着自己家庭背景大,伤害了其他人连个面都不出吗?
现在现在快要死了,才想起来道歉?
认罪认罚想减轻刑事责任?
想得美!
基于这一点,李小果的陈述内容,激起了受害人家属们的愤怒。
导致了庭审场上有一定的骚乱。
不过在骚乱的初始阶段,审判长在庭审上直接敲响了法锤,要求受害人家属注意法庭的秩序。
同时审判长也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情,所以也只是进行了提醒。
在各方陈述完毕后,本次的审理环节结束。
审判长直接在庭审上,宣布对李小果的判决结果。
“被告人李小果,涉嫌故意伤害,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强迫未成年发生关系,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