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法庭陈述,她只是个十周岁的小女孩!(4 / 4)

“在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侵犯幼儿和杀害幼儿都是情节相对严重的判罚。”

“为什么这么规定?”

“是因为要保护幼儿的成长,是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能力去保护自己。”

“这是法律规定的一定意义。”

“在这个案子中,我不知道董白浩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能够对一名幼儿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

“能够对这么一名刚满十周岁的女孩下此毒手。”

“我不知道审判长最后会给出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但是我想陈述,依照本案的详细犯罪过程和结果。”

“有着自首情节,有着立功表现,也不应免除该有的判罚结果。”

“这是对一名幼儿生命的尊重,以及其在生前遭受到残忍祸害的尊重。”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表述内容。”

苏白陈述完毕,紧盯着审判台席位。

长呼口气。

法庭陈述完毕,也就意味着,答辩结束。

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内容主要是放大了董白浩的立功表现。

想要以此来减缓刑期,达到判决死缓的目的。

而他的陈述,则是站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师的对立面。

只说明了一个观点——对方小看了刑侦技术,并且高估了董白浩隐藏犯罪行为的能力!

事实真的如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那样,这个案件最终可能会形成一个悬案吗?

绝对不会。

为什么这么说?

一来,犯罪现场,董白浩不可能完全掩盖。

二来,村里得知了这件事情,全村的人都在寻找着董果果,那么肯定会有所线索。

有所线索,那么后续也肯定能够调查出来董白浩的犯罪行为。

这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放大了这个时间。

他只是进行了事实上的说明。

注意到审判长的表情。

苏白觉得这个案子,在胜诉方面,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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