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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体的电话后,拍了拍胸口,长呼了口气。
紧接着,两眼放光的编辑了一条文案。
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发表到了律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由于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在短视频发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当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信息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发到短视频账号上,引起舆论。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审程序和庭审流程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需要舆论来监督司法的,都不会发表到短视频上。
毕竟.…怎么说来着?
如果什么案子都在短视频上发,那么是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这与苏白的最初想法并不符合。
舆论是用来做什么的?
舆论是用来监督司法管理的。
挑选一些在程序上有问题或者是判决上有问题的经典案例.…
那么,舆论将会变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
前者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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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李雪珍打完电话通知各方媒体案件的真实性和发送完相关的邮件。
各大媒体就开始陆续的发布关于本案的情况。
说实话.…
有些不少的媒体就喜欢关注苏白的案子。
一来是苏白打的案子都特别的具有话题性。
二来是苏白个人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对于他们媒体完成考核目标,有着非常大的推进作用!
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判与不判?犯罪预备,是否是把双刃剑》
这标题是苏白联系了南都的合作媒体,特意发的。
其他的媒体取名的标题,乱七八糟。
不过总体而言,南都的这家媒体话题性最高。
评论下方是媒体的简单介绍,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进行了一次的提问——
“犯罪预备是对于预备犯而言的刑罚规定,但是在方如风的案件当中。”
“犯罪的预备没有任何的客观事实,审判法院完全将其当做“双刃剑”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现了诸多的评论声音:
“这罪名的判决怎么看上去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了?现在法律都开始走万能流了吗?”
“不清楚是不是万能流,但是能看的出来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发的,我甚至怀疑这是造谣!因为太离谱了!”
“都说离谱.…但是这现实怎么更离谱?”
“不明所以,一鸣惊人,这个案子是哪个法院审理的?
通过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估计能让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点,等待后续吧,希望看到这个后续的结果!”
“.….”
网上的舆论声不断。
另外,苏白在李雪珍联系媒体的时候,再次提起了申诉。
只不过这一次提交的申诉关键点与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样。
上一次苏白提交的是法律不适用。
这一次加了一条无客观事实和证据能够证明,方如风具有犯罪预备的行为。
在提交完再审的请求后,苏白等待着舆论和再审的结果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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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话题冲上舆论后,沙都高级法院很快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