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各方均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宋远辉点了点头。
这一次,他担任主审判人员,把孟浩拉进了本次庭审,作为审判人员。
原本孟浩是不愿意的。
不过宋远辉对孟浩说,如果有什么不愿意,或者是其他想法可以去找李副院长。
孟浩当场沉默,甚至他怀疑宋远辉也不想干,但是李副院长让宋远辉去找院长!
对于这件事,宋远辉自己肯定不能揭穿。
打了哈哈,把孟浩拉进了合议庭就行了。
他不相信孟浩还真的会去找李副院长“抗议”。
所以,这一次的合议庭中,依旧有孟浩参与。
想起这件事情,宋远辉笑了笑,重新拉回思绪。
在各方无异议后,继续开口:
“庭审各方不申请回避,对于开庭审理前会议无异议。”
“现在开始宣布案由:”
“案由:检方对于谢亮,李万家(女),徐博涛等三人。”
“检方认为三人在行使相关部门给予的职能权利时,确认其渎职,所以以渎职罪进行上诉。”
“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问题。”
“以及追究此案相关的讨债人员违法闯入陈斌家中的问题。”
“案由是否属实?”
“是的审判长,案由属实。”
在检方王进回答完毕后,宋远辉微微点了点头。
“案由确认完毕,现北都中级法院依法对于本案展开审理。”
“请检方开始陈述诉讼申请和相关事实依据。”
“好的审判长。”
王进点了点头,对于本案,检方的间接证据充足,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只需要进行按部就班的陈述就可以了。
念及至此。
王进开始开口陈述:“审判长,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我方的诉讼申请如下。”
“对于闯入陈斌家中的讨债者,我方认为对方已经触犯了恶意入侵他人家中,触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应以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罪,进行审理。”
“推荐刑期:主要从犯一年有期徒刑,次要重犯六个月有期徒刑。”
.
….
“在本案中,谢亮等三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造成了渎职的行为,已经涉嫌形成渎职罪。”
“对三人的行为,检方作出以下控告:”
“第一:在陈斌报警之后,部门通讯人员,告知了谢亮,让其前往陈斌家中解决纠纷事件。”
“谢亮等三人,在抵达陈斌家中之后,根据陈斌以及当时讨债人员的口述得知,谢亮三人并未对于讨债人员进行阻止。
只是进行口头上的警告,并且告知讨债人员不得做出其他事项,就离开了。”
“在这一系列发生的过程中,没有预见当事人陈斌及其母亲,在当时情况下所遭受的危险。”
“并且,谢亮等三人在面对陈斌和其母亲何丽娟多次要求,将讨债人员驱逐走的请求时。
谢亮三人并没有同意陈斌的请求,只是给出了一个含糊两可的回应,没有做出其他任何有效的行为。”
“这也就导致了谢亮等人做出的行为,导致了后续结果的发生。”
“酿成了陈斌防卫过当,造成两死三重伤以及多人轻伤的局面。”
“对此,检方认为,谢亮等三人,在行使自身职能的时候,没有做到公正和解决纠纷,而造成了巨大的后果以及相应的负面社会影响力。”
“以此,检方控告谢亮等三人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