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钱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严!(6 / 8)

一定的机会,让其改过自新。”

“我方愿意对于陆影亲属,做出补偿。”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在姜民陈述完毕以后,苏白:???

不是,你一个刚成年的大学生,要改过自新。

那人家被你残害的孕妇呢?

补偿?

能补偿吗?

审判台席位上,于彩霞再次敲响法槌:“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发言。”

秦小峰此时的心里是忐忑不安的,因为他不清楚自己面对的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不过,先前姜民已经教过他如何在陈述中发言。

轻呼了一口气,秦小峰忐忑不安,开口陈述。

“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犯下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

“审判长,我陈述完了。”

总结下来,只有两个欸:态度诚恳,认罪认罚。

“嗯!”

于彩霞微微点头:“现在请受害人委托律师发言。”

苏白目光大致略过了被告人席位和被告方席位。

这陈述内容….

好家伙。

搁这演双簧呢?

是不是在这打感情牌呢?

感情牌!

他擅长啊!

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苏白声音坚定。

“审判长,我方陈述如下:”

“面对被告方的陈述,我方表示不赞同。”

“什么叫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对!”

“秦小峰可能的确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他面对自己所犯下来的错误,承担应有的责任,这不应该吗?”

“他做的是什么事情?”

“他做的事情是使一个家庭破裂,是一尸两命,是使被害人家属终日活在对被害人的追忆当中,是当街因为争吵,而暴怒杀人,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他犯错了,能改,但是被害人家属有什么错?被害人有什么错?”

“他驾驶车辆刮蹭了一名孕妇,孕妇有什么错?”

“产生了争执以后,秦小峰当即从车里取刀,将被害人连捅五刀!”

“连捅五刀,这是什么概念?!”

“在这连捅五刀的时间内,他想的是什么?!”

“光天化日之下,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就算是他知错了,就算是他自首了,承担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受害人和她肚中的婴儿有什么错?”

“原本的一家三口,现在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人,难道你一句我认错了,我自首了,就能补偿对于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吗?”

“不能!”

“赔偿,我们一分不要,我们只要法律的尊严!”

“死刑!”

“判处死刑,就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苏白的声音铿锵有力,回荡在庭审场中。

庭审场外,对于苏白的话,网友们都有些热血。

“艹!说的太对了,杀了一名孕妇,还说什么狗屁的知错能改,这种人放出来都是人渣,学校的同学和老师评价好,有什么用?狗屁用没有!客套话谁不会说?!”

“对啊!我觉得也是,那个什么被告方律师还拿这种东西出来陈述,还说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给他扑扑来两刀,然后告诉他,我知道错了,行不行?这不瞎扯淡吗?”

“对啊!光天化日之下连捅五刀,杀了一名孕妇,死刑,必须死刑!”

“必须的,人家受害人家属一分钱不要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法律的正义,还请庭审判决不要让我们大家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