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鸡肝,齐瑞珠跟着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想一口吞掉来着,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鸡肝在嘴里彻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学。
“哇!东家,你好会吃哦!”齐瑞珠享受着鸡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带来的香醇,不住点头,“我以前吃鸡肝都没觉得特别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这样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着,很难受的!”
林放:“……”
鸡肝如此,蛋黄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入口微硬,很快就会融化掉的食物,还是要小口吃,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味。
大口吃,那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吗?
“美食当然要慢慢品尝,又不是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吃那么快做什么?”
“嗯!嗯!慢慢品尝!”
只一盘鸡杂,便有鸡肾、鸡肝、鸡胃、鸡肠、鸡心五种食材,每一种的口感都各不相同。
在泡椒的作用下,这盘鸡杂的美味,更是突破了齐瑞珠的想象极限。
“东家,你是不是故意的?”齐瑞珠吃着吃着,突然一脸悲愤的望着林放,“我吃了四根鸡腿,好像吃太多了!现在才吃一点,就感觉有点饱了!”
“自己贪嘴,还来怪我?”林放有些好笑,“下次记着,先上桌的,不一定是最好吃的。吃饱了没关系,看我吃!”
“东家!”
齐瑞珠哪怕再小口,也只是把鸡杂、烧鸡公、鸡血羹都尝了一下。
每一种都没能吃太多。
炸鸡腿还是挺容易胀肚子的。
烧鸡公妙就妙在鸡块能在火候控制出色的情况下,把味道沁到鸡块内部,一口下去,软嫩浓香,满满的都是麻辣滋味。
鸡血羹同样是加放了泡椒,却又被林放炒出了不同的味道。
烧鸡公偏辣,泡椒鸡杂偏酸辣,鸡血羹却更加重视麻。
调味料大致相似的情况之下,因为偏重不同,便呈现出了不同的口感。
齐瑞珠越吃越是后悔,她打定了主意,以后林放要是再做好吃的,她一定要等到菜全部上桌才吃!
林放吃什么,她就吃什么!
不然好亏哦!
一顿饭林放吃的舒舒服服,吃完了留下齐瑞珠洗碗,他自己往小院里的竹椅上一躺,摸出奇楠香鼻烟壶往鼻尖上一凑。
馥郁香甜的滋味在鼻尖上缠绕,舒服!
林放忽然感觉,自己手边还缺一壶好茶。
要是一边喝着茶,一边把玩这奇楠香鼻烟壶,定然是更加的舒坦。
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
……
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
齐瑞珠要去开门,林放拦下他,自己过去。
门一开,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