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三光紧张道“不能够”
见于三光实在不坐,兰芽大马金刀的做到了木墩上,不屑的盯着明泰道“你几岁了?”
殷明泰不解的答道“十三。有问题吗?”
兰芽一翻白眼,不屑道“我还以为只有小孩儿才说话不算数,原来,你也这样啊。”
殷明泰一脸执扭道“是,是我给你的,但你心眼也太坏了,竟然把我给你的东西再卖给我,没有你这么气人的。”
兰芽用手指挖了挖耳朵,放在嘴边又吹了吹,淡然道“耳朵不好使,没听清。再说一遍。”
殷明泰撇撇嘴,大声重复道“我说,你心眼太坏了,把我给你的东西再卖给我,太气人了。”
兰芽抬眼盯着少年道“不是这句,前面那句。”
少年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答道“我是说,是我给你的东西”
未等说完,只见对面的小尼姑忽的一下站了起来,对陈连道“陈大伯,你也听到了。是他送给我的,送我的,当然就是我的,是卖是扔,我说了算。”
“喂喂,我还没说完。”少年耍赖似的窜到院门前,不让举步要走的兰芽出门。
“你还想怎么样?不会刚刚说过的话就又反悔了吧?”
“不反悔,但小爷我只吃新鲜的猎物,这只不新鲜了,把钱陪给我。”
少年赖皮似的将手伸向兰芽。
兰芽气得倒退一步,本想大骂两句,看到于三光有些瑟缩的目光,强压心中的火,从怀里掏出十五文钱,一股脑的放到少年的手掌道“出尔返迩,钱还你,野鸡我拿回去。”
伸手拿起地上的野鸡,却听少年轻声一笑道“说的大气凛然,却是个贪小便宜的,怎么少了五文钱?”
陈连瑟缩着上前,脸憋得通红,声如蚊鸣道“明泰少爷,小的,小的一会儿再打只新的野鸡给您,那五文钱,小的给志儿买了药了”
说完,愧疚的看了于三光和于兰芽一眼,在他心中,偷赚了于家五文钱,仿佛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一般,如果有条地缝,恨不得钻到里面去。
兰芽却不以为然,钱财易还人情难还。他这样赚了差价,才不会让她心里惴惴的要还人情。
少年一撇嘴,双手一叉腰,傲娇道“小爷我,就喜欢吃小尼姑打的野鸡,要么还钱,要么去猎鸡。如果她不去猎,以后陈家的猎物,我们也不要了。”屋子里陈小志听得外面半天吵吵嚷嚷的,让儿子狗子递给他烧火棍,放在腋下拄着,一步一抖的出了屋门,长时间在屋里躺着,根本见不到阳光,刚一出门,就被阳光晃得眼睛一眯。
用手挡着,从指缝里看到一个本来背对着自己的瘦削的小女孩儿转过身来。
小女孩儿身上的衣服破旧不堪,补丁一个接着补丁,只有努力看,才能看出原来的粉红色。
衣服虽然破旧,小女孩儿本身却分外的干净,露在外面的手似被雨水冲洗过的青石台,干净而温润。头上扎着一个怪异的头巾,看花色,竟与自己成亲时的被面和包袱皮相像。
小女孩儿的小脸瘦削,小眼睛、小鼻子、小耳朵,一切都是那么小,一切都是平凡的,唯独两只眼睛亮得出奇,正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陈小志想,城里人常说的珠光宝气也许都没有这双眼睛澄清而漂亮。
他看着兰芽,兰芽也在看着他。十八九岁的样子,面无血色,瘦骨嶙峋,眼睛平静无波,似天大的事也掀不起波澜。
男子看着院中剑拔怒张的两人,又见父亲一脸的忧色,母亲一脸的泪痕,心下的愧疚更甚一分,如果不是自己,全家人就不用来到这远离人群的山中,更不会让父亲冒死到山中打猎换药,母亲也不会整日以泪洗面,娘子春华更不会扔下尚在襁保中的狗子,独自离开。
一丝绝望闪现在男子的眼中,手中的烧火棍一松,如同解脱般向